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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审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5-12-08 09:52 作者: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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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是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收官之年,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扣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审计机关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锚定思想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一)强化 “关键少数” 示范引领。

1.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与全局重点任务同研究、同部署,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在全面总结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法治政府建设中心任务,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2.持续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引导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推动 “关键少数” 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10 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学习条例、办法等20项。

(二)构建全员法治培育体系。

1.融入日常学习。将法治学习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常态化内容,开展党内法规和业务学习80余次;向全局审计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普法宣传册300余册,深化专业培训,筑牢履职根基。

2.加强能力建设。精心策划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经选拔共有12支参赛队24人参加此次竞赛,竞赛内容涵盖党史、党的思想建设和审计业务等,全面考察审计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以赛代练,沉浸式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

(三)严格执行法定决策程序。

1.全面规范移送程序标准。持续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统一线索移送文书格式,明确“审计组提出→实施科室复核→法规科审核、审理科审理→分管领导签审→局长签发”的刚性流程。同步建立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台账,详细标注审计项目、问题摘要、移送依据等核心要素,不定期调度问题线索移送办理情况,形成对问题线索移送、查办、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审计成果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已出具审计移送线索审核意见书3份,其中2项移送事项已依法进行移送。

2.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对《乌兰察布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制度》等11项制度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及时准确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审计机关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截至目前向自治区审计委报送各类请示报告事项24件、向市委审计委报送各类请示报告事项26件。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依法审计效能

(一)精心准备,夯实审计基础。

1.科学规划审计项目。2025年,我局切实履行宪法、审计法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聚焦推进“五大任务”、接续实施“六个工程”、组织开展“六个行动”,找准审计监督的切入点,科学谋划审计项目计划,确保审计执法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全年市本级共安排53个审计项目,截至11月17日,已完成48个审计项目。

2.深入开展审前调查。在启动审计项目前,我局一方面系统梳理掌握最新法规、政策,抓好审前培训;另一方面通过收集资料、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收集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职责职能、业务流程、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建设情况、重大项目管理情况、重大资金收支情况等,在对被审计单位熟悉了解的基础上,分析研判审计事项的关键点和薄弱点,确定审计重点,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确保审前准备充分,确保审计监督工作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运行。

(二)规范实施,提升审计质量。

1.压实审计现场质量管控制度。审计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的规定程序执行,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修订《乌兰察布市审计局审计质量全流程管控机制》《乌兰察布审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机制,明确流程标准,为依法审计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持续提升审计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强化审计结果审计组审核、业务部门复核、审计组长审定、审理部门审理、审理会议审定、局领导签发的六级审核机制,确保审计结果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处理恰当。

2.加强审计执法监督。一是精细开展全市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集宁区、察右前旗、凉城县和兴和县2024年度审计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审计程序、审计现场、审计结论等方面是否严格依法依规,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优化旗县市区审计机关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全市审计工作质效。二是扎实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对全市两级审计机关选送的23个审计项目进行集中评选,围绕审计报告”“审计信息”“问题线索”“审计整改”“审计创新等方面对参评项目进行量化评分,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力促进审计人员将优秀审计项目标准贯穿审计全过程的精品意识,进一步全面提升审计项目成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审计效能。

1.构建整改闭环管控体系。持续加强审计整改全周期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问题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建立“审计组、业务科室、审计项目牵头科室、审计整改监督科、局领导”五级审核机制,在整改到期30日内进行工作提醒,推动各项问题按期完成整改。

2.深化审计成果分析。坚持把审计发现问题作为课题研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形成重要审计信息专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将审计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的成果,形成既管当下,又治长久的良好格局。

三、落实普法责任,营造法治审计氛围

(一)打造内部普法长效阵地。

将法治培训与业务提升深度融合,开展嵌入式普法。一是严格落实审前学法制度,结合各业务领域特点,在审计项目进点前,以审计组为单位,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培训,截至目前,已针对性地组织开展10余次业务培训,参与200余人次,涵盖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等内容,有效提升审计人员在复杂经济活动中精准识别法律风险、依法定性处理的能力。二是依托法治教育平台,把审计领域法规规章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公共法律法规、执法技能知识、专业法律法规三个方面,对单位执法工作人员进行线上培训工作,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学习人次达百余人。

(二)开展精准靶向普法宣传。

“八五” 普法规划为依托,严格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一是审前“送法上门”。在召开审计项目进点会的同时,向被审计单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核心条款摘要、审计工作流程及配合要求,提前告知被审计单位权利和义务。二是审中“释法说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审计取证单》为载体,逐项引用法律法规依据,向被审计单位相关责任人解读“为什么查、依据是什么、后果是什么”,推动问题整改从“被动接受”向“主动配合”转变。三是加大普法力度。联合包联社区及驻村干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审计机关的职责定位、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帮助群众充分了解开展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激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构建立体普法传播矩阵。

线上线下联动宣传。发挥宣传平台作用,高效宣传审计法规。一是充分依托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系统开展审计法宣传教育工作6期,转发审计法相关普法内容6次,重点阐释审计机关法定职责权限、审计程序规范性要求等核心法律条款;二是结合线下实际,在法治长廊以审计法的基础知识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为主题张贴普法宣传图,以平易近人“接地气”的方式,让群众了解新修订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026 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持续推进审计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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